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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杰法官”十三名候选人公示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践行“工作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主旋律,促进全省法官队伍建设,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联合开展湖南省“十杰法官”评选表彰活动。
湖南省“十杰法官”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法院从事审判(执行)或其他工作满5年,且获得过“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或获得过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法官。湖南省“十杰法官”的评选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方式进行,做到内部评选与社会公示相结合,单位推荐与上级审核相结合。对评选出的湖南省“十杰法官”,由省人事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记一等功奖励。其他没有当选的法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全省各级法院择优推荐了13名“十杰法官”候选人。现将13名候选人事迹简介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联系人:省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陈鑫华、柳雁翔
联系电话:0731-2206386、2206387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马晓光法官简介
马晓光,男,汉族,37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石门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在石门县法院壶瓶山法庭担任审
判员、庭长的十年间,将“流动法庭”办得有声有色。深入山寨乡村,翻越崇山竣岭,“挑起”法庭进山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减少了群众因交通不便和经济困难无法到庭诉讼的困难,80%的案件就地开庭审结。2001年以来,壶瓶山法庭无一例上诉改判案件,无一例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无一例违规超审限案件,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名干警违法违纪。善于总结办案经验,指导审判实践,用诚心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维护和谐。运用民事调解的独特方法,处理了大量棘手的民商事案件。2005年12月被评为第四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1月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3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田丽霞法官简介
田丽霞,女,土家族,36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龙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15年来,她对待当事人工作上耐心,服务上热心,感情上诚心,每次都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
答复。她主审的700余件刑事案件,件件是“铁案”。办理的30余件因邻里纠纷而引起的伤害案件,经多次耐心细致调解,最后都成功调解。在捍卫法律尊严的道路上,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感染人,以快速高效的办事效率激励人,以坚韧不拔的毅力感动人,展现了当代人民法官的风采。她所在的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省、州、县法院严打整治先进单位。1992年以来,先后被龙山县政府记三等功三次,1994年被自治州政府记二等功一次;1999年被评为首届“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并授予州劳动模范;2005年被评为第二届“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评为“自治州十佳政法干警”并被自治州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许萍法官简介
许萍,女,汉族,42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以一颗公正之心践行着“踏实做人、勤勉为公、司
法为民”。她多次承办重大群体性集团行政诉讼案,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逐步消除对立情绪,坚持依法公正判决,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效统一,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她善于总结,不断探索新时期行政审判的特点和规律,撰写了多篇有关规范和完善行政案件庭审、审判方式改革和案件质量评析等文章,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先后两次被评为“株洲市政法先进个人”,2005年荣立三等功,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省法院给予记一等功,2007年当选为株洲市“十佳平安卫士”。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朱起洪法官简介
朱起洪,男,汉族,54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湘潭县人民法院青山桥人民法庭庭长。只要案子存在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就不惜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他凭借高超的调解
艺术,奏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华彩乐章。青山桥法庭自1998年至2006年连续9年实现“三无一高”,即无一件超审限积案,无一件上诉案,无一件执行尾巴案,案件调解率75%以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称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为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了重大贡献”。辖区群众称赞:“朱庭长为父老乡亲把心都操碎了,这样的好法官咱老百姓夸不够!”2000年以来青山桥法庭连续7年被评为市、县先进人民法庭,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他个人先后2次荣立三等功,1次二等功,2006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08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余晖法官简介
余晖,男,汉族,39岁,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在余法官那里,只要你有道理并讲出了这个道理就能打赢官司”,这是当事人和律
师对余晖法官形成的共识。余晖承办的“法国鳄鱼商标侵权案”、“日本铃木商标侵权案”、“真假王跃文案”,影响大,难度高。“法国鳄鱼案”被英国BBC在内的30余家境外媒体进行了报道,将该案称为“鳄鱼之争十余年唯一清晰的判决”;“铃木商标侵权案”被国务院作为重点案例在2006年9月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展览会”上推介。2004年获第八届全国知识产权论文大赛三等奖,2005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获最高法院第三届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2007年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李仁怀法官简介
李仁怀,女,汉族,40岁,大学文化,现任新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执着,她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勤奋敬业,默默奉献。她在刑事审判岗位上主审
各类刑事案件28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重审改判案件,质量合格率达100%,优秀率年平达95%以上。她受理的公诉案件中,变更检察机关起诉罪名5起。2004年以来所办理的160余件案件中,有60%适用了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审。2006年12月因审理新邵县“涉黑专案”成效显著,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2007年7月调任行政庭副庭长后,5个月内审结行政案件43件,审结率100%,优秀率100%,调解率85.7%。2004年来,她先后五次在市、县两级法院的论文比赛中获奖,在《人民法院网》上发表过网文10余篇。2003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严打”先进个人,并荣记二等功。2005年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李红菱法官简介
李红菱,女,汉族,41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她抱定执法为民的执着信念,在司法实践中锐意进取。不仅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
为民做主,得到当事人及行政机关的好评,而且坚持勤俭办案的作风,为法院及当事人节约办案经费。多年来她所办的案件达到了四高一低的标准。即结案率高、开庭率高、调解率高、合格率高、上诉率低。她办理的涟源市工商局对涟源市人民医院临床使用工业氧行政处罚一案,属全国首例,该案例分别被《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刊登。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女法官”,2008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李俊敏法官简介
李俊敏,女,汉族,32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自己所审判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在审
判岗位上执着的守护着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其办结的案件中,无一件因实体处理问题被当事人举报,无一件被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做重大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不合格案件。2004年,益阳市委确定了三年完成国企改革,实现“国退民进”的目标,李俊敏法官主动请战,迎难而上,在三年中,共审结破产案件十五件,破产总额近8.3亿元,涉企业职工3500余人,结案数居全院之首。2004年被评为益阳市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先进个人、益阳市清理整顿“两会一部”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益阳市“十佳政法女干警”、益阳市“十佳法官”、2006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女法官”、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益阳中院记三等功二次,2006年益阳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汪云辉法官简介
汪云辉,女,汉族,43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用热情的态度,周到的服务、高
效率的工作,赢得了来访群众的称赞。十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0571件,接待来访群众3295人,审理程序案件585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案当事人因立案问题上访告状。为实现程序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当事人诉权,发挥了立案窗口的作用。她对人民群众怀有一种朴素真情,理解每一位当事人的难处,热情对待群众,在她的立案窗口,群众和当事人总是抱着疑惑来,带着满意去。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4年被评为张家界市“十佳政法干警”,记三等功一次,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女法官”,2006年被授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严自凡法官简介
严自凡,男,汉族,39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员。他用实际行动履行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倾注了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
执着追求。在司法技术岗位上十年,经手鉴定的案件达4500多件,其中尸检达110件,遇上高度腐蚀的尸检,要做出准确的鉴定,难度非常大,不畏艰难,坚持细心按照鉴定程序,科学鉴定,鉴定准确率100%,赢得了社会的认可。担任执行局长以来,调研出台了多项举措,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对重大疑难积案、难案,集中优势力量集中突破,创新工作方法,使执行难得到明显缓解,两年来执结案件650件,执结率85%。连续三年获汨罗市委、市政府嘉奖,2003年被汨罗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岳阳中院记三等功一次,2005年被汨罗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干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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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张新民法官简介
张新民,男,汉族,45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1994年9月从部队转业分配到中院工作,一直战斗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十三
年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默默奉献。每个案件,他都按照法律程序审理,严把事实、证据关,正确适用法律,做到了稳、准地惩罚犯罪。1996年以来所办的一、二审刑事案件500余件和减刑、假释1000余件,无一错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讲大局,追求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追回赔偿款60余万元。个人荣立三等功二次,2003年省法院记二等功一次,2005年5月被评为永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永州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曾海峰法官简介
曾海峰,男,汉族,40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耒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是审判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的“专业户”。办案公正高效,五年来刑事庭共审结刑事公诉案
件2085件,占衡阳市基层法院审结刑事公诉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曾海峰法官个人审结的案件位居衡阳市法院系统前列,所办刑事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超羁押。在审结的公诉案件中上诉发回重审率为零,抗诉改判率为零,案件质量检查优秀率为100%。2004年在衡阳市法院系统刑事诉讼法考试中获得团体和个人第一名。所在刑事庭先后被评为衡阳市“打击毒品犯罪先进集体”,湖南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个人先后记三等功3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推荐为耒阳市法律学科学术带头人。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谭智崇法官简介
谭智崇,男,汉族,39岁,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惟法独尊,办铁案出精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是他做法官的信条。积极探索再审
改革,参与组织编写《审判监督改革新视觉》一书,为统一全省法院思想认识,推动再审制度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对再审改判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形成了《2004年1-10月再审改判案件错误原因分析》报告,有效地促进错案原因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原审质量的提高。他审理的马某与长沙市某医药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被《审判监督指导》作为优秀裁判文书选登,在全国法院优秀再审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二等奖。在审判监督岗位上工作十五个春秋,先后获年度嘉奖6次,立三等功3次。200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法院从事审判(执行)或其他工作满5年,且获得过“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或获得过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法官。湖南省“十杰法官”的评选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方式进行,做到内部评选与社会公示相结合,单位推荐与上级审核相结合。对评选出的湖南省“十杰法官”,由省人事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记一等功奖励。其他没有当选的法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全省各级法院择优推荐了13名“十杰法官”候选人。现将13名候选人事迹简介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联系人:省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陈鑫华、柳雁翔
联系电话:0731-2206386、2206387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马晓光法官简介
马晓光,男,汉族,37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石门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在石门县法院壶瓶山法庭担任审
判员、庭长的十年间,将“流动法庭”办得有声有色。深入山寨乡村,翻越崇山竣岭,“挑起”法庭进山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减少了群众因交通不便和经济困难无法到庭诉讼的困难,80%的案件就地开庭审结。2001年以来,壶瓶山法庭无一例上诉改判案件,无一例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无一例违规超审限案件,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名干警违法违纪。善于总结办案经验,指导审判实践,用诚心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维护和谐。运用民事调解的独特方法,处理了大量棘手的民商事案件。2005年12月被评为第四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1月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3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田丽霞法官简介
田丽霞,女,土家族,36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龙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15年来,她对待当事人工作上耐心,服务上热心,感情上诚心,每次都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
答复。她主审的700余件刑事案件,件件是“铁案”。办理的30余件因邻里纠纷而引起的伤害案件,经多次耐心细致调解,最后都成功调解。在捍卫法律尊严的道路上,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感染人,以快速高效的办事效率激励人,以坚韧不拔的毅力感动人,展现了当代人民法官的风采。她所在的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省、州、县法院严打整治先进单位。1992年以来,先后被龙山县政府记三等功三次,1994年被自治州政府记二等功一次;1999年被评为首届“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并授予州劳动模范;2005年被评为第二届“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评为“自治州十佳政法干警”并被自治州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许萍法官简介
许萍,女,汉族,42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以一颗公正之心践行着“踏实做人、勤勉为公、司
法为民”。她多次承办重大群体性集团行政诉讼案,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逐步消除对立情绪,坚持依法公正判决,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效统一,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她善于总结,不断探索新时期行政审判的特点和规律,撰写了多篇有关规范和完善行政案件庭审、审判方式改革和案件质量评析等文章,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先后两次被评为“株洲市政法先进个人”,2005年荣立三等功,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省法院给予记一等功,2007年当选为株洲市“十佳平安卫士”。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朱起洪法官简介
朱起洪,男,汉族,54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湘潭县人民法院青山桥人民法庭庭长。只要案子存在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就不惜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他凭借高超的调解
艺术,奏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华彩乐章。青山桥法庭自1998年至2006年连续9年实现“三无一高”,即无一件超审限积案,无一件上诉案,无一件执行尾巴案,案件调解率75%以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称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为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了重大贡献”。辖区群众称赞:“朱庭长为父老乡亲把心都操碎了,这样的好法官咱老百姓夸不够!”2000年以来青山桥法庭连续7年被评为市、县先进人民法庭,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他个人先后2次荣立三等功,1次二等功,2006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08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余晖法官简介
余晖,男,汉族,39岁,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在余法官那里,只要你有道理并讲出了这个道理就能打赢官司”,这是当事人和律
师对余晖法官形成的共识。余晖承办的“法国鳄鱼商标侵权案”、“日本铃木商标侵权案”、“真假王跃文案”,影响大,难度高。“法国鳄鱼案”被英国BBC在内的30余家境外媒体进行了报道,将该案称为“鳄鱼之争十余年唯一清晰的判决”;“铃木商标侵权案”被国务院作为重点案例在2006年9月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展览会”上推介。2004年获第八届全国知识产权论文大赛三等奖,2005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获最高法院第三届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2007年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李仁怀法官简介
李仁怀,女,汉族,40岁,大学文化,现任新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执着,她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勤奋敬业,默默奉献。她在刑事审判岗位上主审
各类刑事案件28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重审改判案件,质量合格率达100%,优秀率年平达95%以上。她受理的公诉案件中,变更检察机关起诉罪名5起。2004年以来所办理的160余件案件中,有60%适用了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审。2006年12月因审理新邵县“涉黑专案”成效显著,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2007年7月调任行政庭副庭长后,5个月内审结行政案件43件,审结率100%,优秀率100%,调解率85.7%。2004年来,她先后五次在市、县两级法院的论文比赛中获奖,在《人民法院网》上发表过网文10余篇。2003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严打”先进个人,并荣记二等功。2005年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李红菱法官简介
李红菱,女,汉族,41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她抱定执法为民的执着信念,在司法实践中锐意进取。不仅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
为民做主,得到当事人及行政机关的好评,而且坚持勤俭办案的作风,为法院及当事人节约办案经费。多年来她所办的案件达到了四高一低的标准。即结案率高、开庭率高、调解率高、合格率高、上诉率低。她办理的涟源市工商局对涟源市人民医院临床使用工业氧行政处罚一案,属全国首例,该案例分别被《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刊登。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女法官”,2008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李俊敏法官简介
李俊敏,女,汉族,32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自己所审判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在审
判岗位上执着的守护着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其办结的案件中,无一件因实体处理问题被当事人举报,无一件被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做重大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不合格案件。2004年,益阳市委确定了三年完成国企改革,实现“国退民进”的目标,李俊敏法官主动请战,迎难而上,在三年中,共审结破产案件十五件,破产总额近8.3亿元,涉企业职工3500余人,结案数居全院之首。2004年被评为益阳市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先进个人、益阳市清理整顿“两会一部”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益阳市“十佳政法女干警”、益阳市“十佳法官”、2006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女法官”、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益阳中院记三等功二次,2006年益阳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汪云辉法官简介
汪云辉,女,汉族,43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用热情的态度,周到的服务、高
效率的工作,赢得了来访群众的称赞。十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0571件,接待来访群众3295人,审理程序案件585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案当事人因立案问题上访告状。为实现程序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当事人诉权,发挥了立案窗口的作用。她对人民群众怀有一种朴素真情,理解每一位当事人的难处,热情对待群众,在她的立案窗口,群众和当事人总是抱着疑惑来,带着满意去。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4年被评为张家界市“十佳政法干警”,记三等功一次,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女法官”,2006年被授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严自凡法官简介
严自凡,男,汉族,39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员。他用实际行动履行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倾注了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
执着追求。在司法技术岗位上十年,经手鉴定的案件达4500多件,其中尸检达110件,遇上高度腐蚀的尸检,要做出准确的鉴定,难度非常大,不畏艰难,坚持细心按照鉴定程序,科学鉴定,鉴定准确率100%,赢得了社会的认可。担任执行局长以来,调研出台了多项举措,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对重大疑难积案、难案,集中优势力量集中突破,创新工作方法,使执行难得到明显缓解,两年来执结案件650件,执结率85%。连续三年获汨罗市委、市政府嘉奖,2003年被汨罗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岳阳中院记三等功一次,2005年被汨罗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干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NextPage]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张新民法官简介
张新民,男,汉族,45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1994年9月从部队转业分配到中院工作,一直战斗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十三
年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默默奉献。每个案件,他都按照法律程序审理,严把事实、证据关,正确适用法律,做到了稳、准地惩罚犯罪。1996年以来所办的一、二审刑事案件500余件和减刑、假释1000余件,无一错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讲大局,追求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坚持“以人为本”,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追回赔偿款60余万元。个人荣立三等功二次,2003年省法院记二等功一次,2005年5月被评为永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永州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曾海峰法官简介
曾海峰,男,汉族,40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耒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是审判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的“专业户”。办案公正高效,五年来刑事庭共审结刑事公诉案
件2085件,占衡阳市基层法院审结刑事公诉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曾海峰法官个人审结的案件位居衡阳市法院系统前列,所办刑事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超羁押。在审结的公诉案件中上诉发回重审率为零,抗诉改判率为零,案件质量检查优秀率为100%。2004年在衡阳市法院系统刑事诉讼法考试中获得团体和个人第一名。所在刑事庭先后被评为衡阳市“打击毒品犯罪先进集体”,湖南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个人先后记三等功3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2006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7年被推荐为耒阳市法律学科学术带头人。
湖南省“十杰法官”候选人谭智崇法官简介
谭智崇,男,汉族,39岁,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惟法独尊,办铁案出精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是他做法官的信条。积极探索再审
改革,参与组织编写《审判监督改革新视觉》一书,为统一全省法院思想认识,推动再审制度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对再审改判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形成了《2004年1-10月再审改判案件错误原因分析》报告,有效地促进错案原因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原审质量的提高。他审理的马某与长沙市某医药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被《审判监督指导》作为优秀裁判文书选登,在全国法院优秀再审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二等奖。在审判监督岗位上工作十五个春秋,先后获年度嘉奖6次,立三等功3次。200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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