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岳阳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

沈梦艳 红网 08-16 
  红网岳阳8月16日讯(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沈梦艳)8月14日至16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在岳阳开展检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来山参加执法检查。
 
  期间,检查组先后察看了湘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振钢铝材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岳阳县新墙水库,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岳阳泰格林纸集团等地,重点检查了洞庭湖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企业水污染处理情况。检查组在还听取了岳阳市关于水污染防治和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并派出暗访组随机了解情况。
 
  近年来,岳阳市加强城市内湖治理,截流南湖周边90%以上排污口,有效提高了南湖水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投资4亿元,推进26个市镇、126个村环境联片整治,建立了3个国家级、4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加强水源区保护,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目前岳阳市地表水以二类和三类水质为主,21个市级地表水检测断面17个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81%,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针对岳阳市在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水环境监管不到位、环境执法不力,一些城镇水污染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污水超标直接排放,农村水污染凸显等问题和困难。检查组提出,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意识;加强水污染隐患排查,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关闭非法排污口;加强监管,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强化联合执法,保证老百姓“水杯子”安全。
 
  于来山在执法检查中指出,水和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资源。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的严竣形势,要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等法津制度,推动解决影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要求,保护好洞庭湖水环境,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