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建宽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清生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彭志敏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威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常青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罡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龚攀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洋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张治国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宫婷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王早春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许开耀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伍春生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庞卉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徐百坚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建雄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朱和平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涛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湘文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芳芳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曹文海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湘灵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晏卫平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再雄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刘孙承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勋爵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湘文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涛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芳芳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