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武,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湖南衡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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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继武,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湖南衡阳人,名祖翼,1885年出生,湖南省衡阳市清泉县(今衡南县)人。其父早年务农,后因疾病缠身改做小生意,与人合伙贩卖煤炭,往来于衡阳、汉口之间。其母略知书史而明于妇道,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有一姊一妹,均夭折。

  王1891年入私塾启蒙,时有六载。1897年因父客死漠阳辍学,体弱多病求艺无门,乃在其母鞭策下自学资治通鉴、三苏策论、经世文编等。1902年应科举岁考,取一等,先后得送清泉县城及湖南成德清政学堂念书,1909年肄业分省候补。

  1912年湖南举行法院书记官考试,王乃应考并以第二名成绩被录取,派赴岳阳地方审判厅任书记官长。1914年审判厅裁撤,调任常德地方检察厅书记官长。1920年调升湖南高等检察厅书记官长。1926年北伐军兴,王毅然离职从军,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军军长兼北伐军前敌总指挥唐生智秘书,同年集体加入国民党。1927年初调任湖南省政府秘书。

  长沙马日事变后湖南省高等检察长吴鸿骞因保护农民运动被国民党逮捕,欲公审后杀害,王竭力说服当局从缓公审,使吴赢得时间最终越狱脱险。此外,对于许克祥等疯狂屠杀的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王亦相机做了些力所能及的救助。事变之后编写了《马日事变始末记(种因、结果)》,旨在记录历史,反对屠杀。同年7月,唐生智回湘主政,成立湖南省党部改组委员会,王代理书记长,后因新旧派系斗争复杂辞职离湘,流离于南京年余。1928年冬经朋友介绍入南京司法部总务司就职,长达十年之久。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西迁重庆,王因对国民党政权心存不满辞职回乡。未几,衡阳市组织临时参议会,王当选为参议员。时两衡(衡阳、衡山)自卫司令王伟能自恃为薛岳亲信,目空一切,无恶不作。王继武目睹其罪行后义愤填膺,甘冒危险四处搜集王伟能之罪证,联合当地群众发动了声势浩大的驱王运动,终使王伟能被撤职查办。

  1944年王继武之大女婿胡笃一奉中共中原局三一三○之命来衡阳,以警察局局长为掩护做地下工作。就职后由王介绍胡与进步民主人士谢晋、屈子健认识,协同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为纪念衡阳保卫战,1946年10月与参议会议长杨晓麓等四人组成“请建衡阳为抗战纪念城请愿团”,先赴南京寻求声援,继而返长沙向民国省政府请愿。经两个多月的努力,国民政府核准请愿团各项请求,衡阳由此成为我国唯一由国民政府批准的“抗战纪念城”。

  1949年5月武汉解放,长沙各界亦酝酿和平解放。王与谢晋、屈之健、杨晓麓、胡笃一在衡阳密谋起义迎解方案,就如何截断白崇禧部退路、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如何保护国家财产、市府档案以及如何组织群众迎接解放军都做了详细部署和具体安排,其中王主要负责后勤粮秣和军需物资。后因事泄遭特务告发,于是年9月被白崇禧派兵逮捕,用飞机解押桂林陆军监狱,监禁期间险遭杀害。不久转往南宁,王于途中冒险跳车逃脱。桂林解放后返回衡阳。1955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秘书。

  王继武1958年6月病逝于长沙,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