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 (明)大臣 湖南郴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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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孟春,明代文学家。字子元。郴州(今属湖南)人。生卒年不详。弘治六年(1493)进士。李东阳赏识他的才干,准备推荐他进史馆,因丧父而作罢。后授兵部主事,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曾镇压过少数民族的反抗。嘉靖初,入朝为吏部左侍郎。大礼议起,上疏力争,又与百官伏阙号泣,被夺俸,调南京工部左侍郎。不久削籍。

    何孟春生平以气节自许,学问赅博,他对上下古今、时事得失均喜评议,论说性散文较多。《何文简疏议》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长远利益出发,对当时的弊政有所揭露和抨击,如请求停止万岁山工役的上疏、条奏治理旱潦相仍灾情的八项事款,均侃侃而谈,文笔较为恣肆。《余冬序录》的体制,类似王充的《论衡》,举凡君道、古今人品、各项杂事,虽一得之见,均加以评论,并能自成一家之言。其中不少议论较为迂僻,如卷二十八议论柳宗元、韩愈部分,识见还不及韩、柳。他的诗歌创作也很平衍无味。只是他到过边疆地区,对边陲生活能有所反映:"景色来西徼,萧条信远方。水分羌部落,山绝汉封疆。几处青稞熟,深忧百雨伤。荒城谁为守,十室九逋亡。"(《逃岷道中》)另外,《余冬诗话》对诗歌的看法,不少地方表现出胶柱鼓瑟的浅陋。《四库全书总目》认为,"以讲学之见论文,已不能得文外之致,至以讲学之见论诗,益去之千里矣",颇为中肯。何孟春并没有更多地从艺术角度来思考和创作诗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创作成就。

    何孟春著有《余冬序录》、《何文简疏议》、《何燕泉诗》、《孔子家语注》。另有人摘其《余冬序录》中论诗部分,题为《余冬诗话》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