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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培民,男,1943年7月23日生,河北武安人,生于吉林省海龙县。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共十三至十五大代表。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经历
郑培民原籍河北省武安市,1943年7月23日出生于吉林省海龙县海龙镇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1950年至1962年就读于海龙县城关小学和第四、第五中学。
1962年9月以优异成绩考入吉林大学物理系学习,担任系学生会主席。
1968年7月至1970年3月,到辽宁省3275部队锻炼。
1970年3月分配到湖南省湘潭电机厂工作,先后担任厂革委会组织组干事、厂子弟中学党支部书记、厂团委副书记、厂党委办主任、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其间,1981年2月至1982年8月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研究班学习。他以党的事业为重,心系企业,为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尊敬和爱戴。
1983年6月至1992年10月,郑培民先后担任湘潭市委副书记、书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在市、州工作的近10年里,他兢兢业业,夙兴夜寐,访贫问苦,体察民情,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推进改革,发展经济,促进了湘潭市和自治州的两个文明建设。
1992年10月至1995年10月,郑培民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他在分管教育工作时,注重调查研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时,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在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防汛救灾、水利建设、扶贫、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1995年10月,郑培民担任省委副书记后,勇于改革创新,为湖南广播电视、出版、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促进全省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1年1月,郑培民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11月起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他坚持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加强地方法规建设,注重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省做出了新的成绩。
2002年3月11日,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北京逝世,享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