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彬 冶金工业部副部长

  08-27 

600)this.style.width='600px';" border="0" />

  刘彬(1911~1966.8.29)原名郑家献。湖南长沙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毕业于湖南大学。1937年到延安参加革命。1939年任刘少奇秘书,赴中原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1940年,奉命开辟苏北盐阜抗日根据地,任地委书记兼盐阜军区政委。1941年初,中共中央中原局决定新建盐阜淮海区党委,任区党委书记。1942年9月任苏北区党委宣传部长,并兼任盐阜地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新四军三师十旅政委,随黄克诚开赴东北,历任中共合江省委副书记、中共西满分局民运部副部长、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兼民运部部长等职。1949年后到北京任职于外交部,参加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1951年6月后历任钢铁工业管理局局长、冶金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国家科委冶金组组长、中国金属学会副理事长等职。“文化大革命”初期,被诬为“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受到残酷批斗。1966年8月29日含冤逝世,时年55岁。1979年为他彻底平反昭雪。50年代他组织领导钢铁强化冶炼研究,高炉利用系数曾达到2吨/米3·日,赶上了当时国际先进水平。60年代他组织和领导了国防尖端金属材料的研制和发展工作,坚持自力更生,为中国原子弹、导弹、航空及常规武器所需金属材料基本立足于国内做出了贡献。他重视人才培养,科研队伍建设,倡导组建了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北京钢铁学院以及其他一些科研单位。为促进我国钢铁冶金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