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中组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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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志(1911年4月4日-1998年6月21日),湖南省宜章县人。原名曾昭学。 
  1911年4月4日生于湖南省宜章县一个清贫的知识分子家庭。1923年考入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1926年8月考入湖南衡阳农民运动讲习所,20名女生只有她一人在严格的军训和斗争中坚持下来,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春起,先后任衡阳地委组织部干事,郴州中心县委秘书长,郴州第七师党委办公室秘书。 
  1928年4月上井冈山,任红四军后方总医院党总支书记,红四军组织科干事,红四军前委工农运动委员会民运股股长、妇女组组长。参加了著名的“黄洋界保卫战”。1930年6月起,先后担任厦门、福州中心市委秘书长,闽南特委组织部部长,福安中心县委委员,闽东特委组织部部长,福霞中心县委书记。 
  1937年9月,曾志同志先后任湖北临时省委妇委书记、汤池农村合作训练班党支部书记兼教员。1938年10月,任荆门、当阳、远安中心县委书记。1939年12月,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940年秋,任中央妇委秘书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曾志同志先后任沈阳市委委员,铁西区委书记,辽吉省委委员,辽吉一地委副书记、五地委副书记,沈阳市委常委、职工部部长,沈阳市工会、妇联筹备处主任。 
  1949年5月后,曾志同志先后任武汉市军管会物资接管部副部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南局工业部副部长兼广州电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处候补书记等职。 
  “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志同志和陶铸同志一起与“四人帮”及其同伙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1977年12月,曾志同志恢复工作,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她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使大批老干部和科技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在党的十二大上,曾志同志当选为中顾委委员,并任中顾委临时党委副书记。 
  1983年12月,曾志来到福建德化县南埕村寻访战友,可是故人已西去,她无限惋惜哀痛。 
  曾志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七大候补代表,八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她还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1993年,曾志出席闽东苏维埃政府建立60周年纪念活动。 
  曾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8年6月21日21时3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曾志留下遗嘱把省吃俭用节省的6万多元钱全部捐献给祁阳和宜章两县的“希望工程”。原本可以在北京八宝山安息的曾志同志,却选择了安静地回归井冈山。生前,她特别给党中央写信,在《留言——生命熄灭的交代》中,她极力要求身后事简朴、简单办理,并让女儿陶斯亮将其骨灰撒在井冈山。中组部根据曾志同志生前遗愿,丧事从简,不举行送别活动。遗体于1998年6月26日在北京火化,骨灰撒在井冈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