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有章(1906-2000)男,湖南省攸县新市唐家垅人。机械工业部设计总院副院长,农业机械部顾问。
唐有章出生于攸县新市唐家垅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1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1926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五期。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留校任见习军官。1927年9月到广州,在叶剑英任团长的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官教导团炮兵连任政治指导员。同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官教导团炮兵连长。炮兵连改编为独立炮兵师后,任师党代表。1928年春,他受中共广东东江特委的派遣,历尽艰难赴香港,完成了向中共广东省委递交文件、汇报工作的特殊使命。
1928年12月,中央军委派他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与王明分裂党的活动作了坚决的斗争。1930年王明在中大“清党”时,苏联当局以“不信任共产党的领导,企图把中国革命失败情绪带入苏联,说过中东路事件不是张学良打苏联而是苏联进攻中国而诬蔑苏联进攻中国”等三条罪状,无端关进监狱,随即被流放到苏联西北部的摩尔曼斯克。1934年2月被提前释放后,在中国过境劳动团工作,对中国过境士兵进行了大量的管教、帮助工作。1937年,在“清洗运动”中第二次被捕,流放到苏联东北部马加丹。先后任马加丹市政工程处机械技术员、市政通用机械联合厂工段长、车间主任、工艺工程师、代理厂长。后来,被苏联莫斯科潘斐洛夫市政工业研究院授予副博士学位,并与苏联姑娘伊柳辛娜·玛特娜·米伊诺夫娜结婚。直到1956年11月和1957年6月,苏联最高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委员会和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委员会先后宣布为他结案平反。
1958年,在中央组织部、外交部及叶剑英的关怀下,他回国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被安排到对外贸易部工作,任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专员、党委副书记、副经理。1960年,任农机部科研院副院长、农机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曾在东北地区调查了解农机使用情况并提出了改装东方红牌-28型拖拉机的方案,为发挥农机具效益作过重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被康生等指控为“苏修特务”,关进秦城监狱。1975年获释。1978年,他的冤案得到彻底平反,并恢复了工作。同年,先后任机械工业部设计总院副院长、农机部外事局局长。
他一生革命,半生流放,经历坎坷。在苏联的两次流放都是北极圈内,他在恶劣气候中度过了十几个寒冬,忍受了非人的苦役折磨。回到祖国后,又不幸蒙冤关进监狱7年之久。他从未动摇过对共产主义的信念,晚年不遗余力地奋战在中国农机战线上,1979年10月,他率中国代表团赴意大利,参加了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斯脱来扎城主办的第一次农机工业协商会议,他作了重要发言,促进了中国农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1981年10月,他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标准化组织农林拖拉机和机械技术委员会土壤耕作技术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努力使中国农机产品顺利列入国际标准,对中国农机工业的发展和继续加强同各国农机工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产生了影响。1995年12月22日,在他90诞辰之际,****总书记委托夫人王冶平送去生日蛋糕和鲜花,祝他健康长寿。江总书记多次接见他,并合影留念。
2000年1月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