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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首道,汉族。1906年4月生,湖南浏阳人。原名王芳林,曾用名王一分。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春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5年参加革命工作,高中。中共第七届中央 候补委员、委员(七届七中全会递补),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
1925年冬入毛泽东主办的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
1926年春任农民运动讲习所党小组长。
1926年9月被派到湖南从事农运工作,先在祁阳县担任省农运特派员,后任中共浏阳县特 支书记、县委书记。
1928年起任中共湘鄂赣边特委书记。
1930年5月起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负责组织工作。
1931年初到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同年10月被派到湘赣苏区工作。在中共湘赣省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连续当选为省委书记。
1933年春因抵制王明“左”倾错误被撤销中共湘赣省委书记职务。
1933年11月被调往中央苏区。
1934年春任中共中央组织局秘书长。参加了长征。其间:任军委第一野战纵队政治部主任。后随红九军团北上,途中任国家保卫局执行部部长。到达陕北后,任西北保卫局局长。红军东征时任红军保卫局局长。1936年春至1937年任红十五军团政治部主任。
1937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1940年起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生产节约运动委员会主任。
1944年10月至1945年10月任八路军独立第一游击支队(南下支队)政治委员,其间:1945年5月至7月任湘鄂赣军区政治委员,湘鄂赣边区临时党委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常委、中原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军事调处执行部沈阳二十七执行小组中共代表。
1946年8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主任,后任经济委员会主任。
1946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东北局财经办事处主任、东北局财经委员会委员。
1949年任湖南省长沙市军管会副主任。
1949年3月至1952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
1949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
1949年12月至1952年12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常委。
1949年12月至1952年9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1950年4月至1952年3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
1952年4月至1954年10月任交通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52年8月起)。
1954年11月至1959年6月任国务院第六办公室主任。
1954年12月当选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58年 2月至1964年7月担任交通部部长、党组书记(1958年8月起)。
1964年5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
1965年1月当选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68年2月至1978年11月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其间:1968年2月至1970年12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0年12月至1978年11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7年12月至1978年11月任广东省政协主席。
197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79年2月起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一届会长。
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1996年9月13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