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选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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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族,湖南省澧县人,法学博士,1964年12月出生,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后入武汉大学法学院,1991年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博士毕业,1991年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后,主要从事刑事司法解释起草和刑事审判工作,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5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并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著有《刑法中行为论》,主编《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释义》、《假冒伪劣犯罪判解》,副主编《中国刑法原理(总论卷)、(各论卷)》、《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刑法的修改与完善》、《中国刑法实用》 等著作十余部,发表论文七十余篇。

    被任命的副院长熊选国是湖南省澧县人,生于1964年12月,还不到41岁,这么年轻就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历史上还是少有的。他也是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过,曾担任过研究室副主任,也担任过刑二庭庭长,是武汉大学的法学博士;是二级大法官,博士生导师,有多部专著和学术论文发表,属于学者型的刑法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