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康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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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康,1931年4月出生于湖南武冈县城关镇,祖籍湖南邵阳,1936年起先后在武冈县洞天小学、鸿基中学读书,1945年秋入洞庭中学高中部,1948年8月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他入校即投身学生运动,1949年1月被中共武汉大学地下组织发展成为党员。同年5月武汉解放后,他参加市委主办的地下党员训练班学习。1950年3月调入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从此长期从事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研究工作。1951年至1961年3月,他先后担任武汉市宣传部教育科干事,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武汉市建筑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兼《建筑工地》报总编辑、中共武汉市委理论刊物〈长江〉杂志编辑室副主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1961年4月至1973年6月,他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综合组工作。其间曾干“文革”中去中宣部宁夏“五七”干校劳动锻炼4年。1973年7月至1977年12月,先后在国家体委研究室、冶金工业部做调研工作。1978年1月范康回到新组建的中共中央宣传部,至1983年秋,曾任研究室副主任。1983年至1989年10月,先后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87年兼任全国人大机关党委副书记,1988年被评为研究员。1989年11月,他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93年3月起,任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并连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94年10月后,他专做委员会工作。1998年3月至2003年2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同时被任命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他在数十年工作期间,除撰写文件、资料外,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和社会评论,公开出版的著作有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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