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来山 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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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来山,男,汉族,1952年12月出生,湖南省益阳人,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1976.08——1977.10,益阳县文教局干部 
  1977.10——1978.08,益阳县张家塞乡干部 
  1978.08——1979.09,益阳县张家塞乡党委委员 
  1979.09——1982.09,益阳县张家塞乡党委副书记 
  1982.09——1983.11,益阳县沙头区委副书记 
  1983.11——1984.09,益阳县委副书记 
  1984.09——1986.07,中央农管干部学院华中人大分院学习 
  1986.07——1989.12,益阳县委副书记 
  1989.12——1991.03,益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03——1993.11,益阳县委书记 
  1993.09——1997.01,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7.01——1998.03,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8.03——1998.04,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书记 
  1998.04——2000.01,湖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0.01——2004.04,中共岳阳市委书记 
  2004.04——2007.12,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1] 
  2007.12——,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2]、党组副书记[3] 
  兼职
  兼任湖南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省减灾委员会主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