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贻衡政协湖南省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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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人,1942年3月出生,汉族,1960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8月至1964年12月,毕业于空军某学院。1964年12月起,在湖南省公安厅工作,历任侦察员、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1986年1月任副厅长、党委成员,1991年8月任副厅长、党委副书记,1992年12月被授予二级警监警衔。1993年3月任厅长、党委书记、武警湖南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1994年9月被授予一级警监警衔。1995年10月当选为中共湖南省委委员,任省政法委书记,1996年12月增补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1997年4月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2001年1月当选为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副主席,任政协党组副书记,任公安部咨询委员。2003年1月至今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0.02年退休。


 


(稿件来源:湖南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