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基(1799~1873) 清代诗人、书法家。字子贞,号东洲居士,晚号蝯叟,一作□叟。湖南道州(今道县)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次年中进士,授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曾充福建、贵州、广东乡试主考官。咸丰二年(1852)任四川学政。次年因条陈时务,被斥为"肆意妄言",降官调职。此后主讲山东泺物书院、长沙城南书院十余年。晚年主持苏州、扬州书局,校刊《十三经注疏》,主讲浙江孝廉堂,往来吴越,教授生徒。一生豪饮健游,多历名山胜地,拓碑访古。著有《东洲草堂金石跋》、《东洲草堂诗·文钞》、《惜道味斋经说》、《说文段注校正》等。
何绍基出入于阮元、程恩泽之门,通经史、律算,尤精小学,旁及金石碑版文字。他是近代提倡宋诗的重要人物之一。论诗主张“人与文一”、“先学为人”,而后直抒性情,“说自家的话”(《使黔草自序》、《与汪菊士论诗》)。他作诗“宗李、杜、韩、苏诸大家”,不名一体,随境触发,较为真挚。他有过讥刺时政的诗作,如《沪上杂书》“愁风闷雨人无寐,海国平分鬼气多”,对外国侵略者盘踞租界深为愤慨。但由于仕途挫折,性情拘检,他说“一切豪诞语、牢骚语、绮艳语、疵贬语,皆所不喜,亦不敢也”(《东洲草堂诗钞自序》),而强调“温柔敦厚”的诗教。所以诗作大都是登临唱和、书画题跋及抒写个人生活感受,很少涉及社会政治内容,如《沪上杂书》感慨外国侵略者盘踞之类很少。他的山水诗善于以平实自然的语言白描客观景物,颇有特色,如《山雨》、《望飞云洞》等。
何绍基的书法成就很高。各体书熔铸古人,自成一家。草书尤为擅长。
著有《东洲草堂金石跋》、《说文段注驳正》、《东洲草堂诗钞》、《东洲草堂文钞》等。
何绍基的楷书取颜字结体的宽博而无疏阔之气,同时还掺入了北朝碑刻以及欧阳询、欧阳通书法险峻茂密的特点,还有《张黑女墓志》和《道因碑》的神气,从而使他的书法不同凡响。何绍基的小楷兼取晋代书法传统,笔意含蕴,行草书融篆、隶于一炉,骏发雄强,独具面貌。他的篆书,中锋用笔,并能掺入隶笔,而带行草笔势,自成一格。何绍基书法,早年秀润畅达,徘徊于颜真卿、李邕、王羲之和北朝碑刻之间,有一种清刚之气;中年渐趋老成,笔意纵逸超迈,时有颤笔,醇厚有味;晚年何绍基的书法已臻炉火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