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廉,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湖南邵阳人(1895年-1975年),著名经济学家,1948年出任南开大学代理校长。
1919年赴美留学,耶鲁大学博士。1926年回国任南开大学商科财政系和统计学教授。翌年,以“研究社会经济以促进本国学术的进步”为宗旨,成立南开大学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后改名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1931年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积极推进经济学教学“中国化”,主张“教学与研究相辅而行”,率先倡导开展中国社会经济的研究,带领并组织研究人员研究中国物价统计,编制并公开发表各类物价和生活指数,受到国内外研究机构的高度重视。同时,领导了对山东、河北向东北移民问题的研究。何廉被誉为“在国内最早引入市场指数之调查者”和“我国最早重视农业的经济学家”。
1936年以后10年,何廉出任了各种政府职务,包括经济部常务次长、经济部农本局总经理、资源委员会代理主任、国民党中央设计局副秘书长等。1938年春,国民政府“经济行政机关调整的完成,标志着国民政府战时经济领导体制的形成”,被称为“一项具有进步性的工作”。这一重大举措,是在何廉接受蒋介石亲自委托所提建议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抗战后期,蒋再次找何,要他就战后经济重建提出原则。1944年夏,何主持编制完成《(战后)第一个复兴期间经济事业总原则草案》。年底,该案“没有困难地经最高国防委员会通过了”,不久“即在报纸上刊载,并指出这些原则是目前正制订中的经济计划的一部分”。至抗战胜利之初,何又提交了“五年经济建设”计划纲要。因宋子文搁置以及后来形势变化,不了了之。何曾反复强调:贯穿于这些原则、纲要和计划之中的基本思想,是“规定采用混合经济体制,这就是我所说的‘在混合经济中的有计划的发展’”;“而在这个体制中,我尽力设法将政府的控制减少到最小限度。在心底里,我是反对流行的赞成完全由政府控制的主张的”。(见《何廉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