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协民(1901—1934),湖南华容人。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1926年底任中共华容特支书记。1927年3月任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长。在华容县委领导下,县农民协会会员及农民自卫军得到迅速发展。马日事变后赴武汉,由毛泽东安排到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司令部工作。1927年8月1日参加南昌起义,任二十五师连指导员。1928年1月参加湘南暴动。井冈山时期,先后任三十团党代表、三十二团党代表。1929年1月任三十一团党代表,随毛泽东和朱德向赣南闽西进军,创建新的革命根据地。1929年7月转入福建地方工作,任特委委员兼组织科长。1930年11月任福建省委委员、省委秘书长。1931年1月任省军委书记兼福州市委书记。省委机关被敌特破坏后,与曾志、董云阁建立临时省委,任省委书记、福州中心市委书记。1932年1月调厦门中心市委工作。此后受到“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批判,但依然对党忠心耿耿。1934年4月,离开厦门转往根据地,因交通员叛变而被捕。在严刑拷打面前,蔡协民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崇高气节。1934年7月在漳州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