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明(1962年—),男,湖南省长沙市人,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国人大代表、亚大华商联合会副会长、湖南总商会副会长、湖南人大代表、湖南省光彩事业协会副会长、湖南万家丽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沙市志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他独创的万家丽模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助推者之一。
先后被评为:“全省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影响湖湘、感动星城2007年度十大经济新闻人物”、“湖南省20年主要新闻人物”、“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湖南省“优秀中国特色主义事业建设者”、“全国家居建材业十大优秀总裁”、“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企业家”、“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CEO国际开拓新人才奖”,并载入《世界名人录》、“2008年亚太最具社会责任感之华裔领袖。”
获得荣誉
2003年6月,因为他超前的开拓创新精神,创造了“万家丽模式”这个先进业态模式,引领了国内建材行业市场升级换代,被CEO国际名人交流中心授予“CEO国际开拓创新人才奖”,并记入《世界名人录》。
2008年当选为“2008最具社会责任感之华商领袖”。
2007-2008年度被评为“中国诚信企业家”。
2004年12月,被评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
2007年7月,被评为“中国骄傲·第五届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企业家”。
2009年5月被评为“建国六十周年·共和国功勋企业家”。
2008年荣誉当选“优秀中国特色十大魅力领军人物”。
2008年被评为: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杰出人物。
2008年被评为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建材流通风云人物。
2006年11月,被评为:“2005-2006年度全国建材家居市场十大总裁”。
2008年被授予:中国品牌建设实践创新贡献奖。
2008年被评为“2008首届中国杰出湘商”。
2007年7月,被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7年5月,被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工商联等部门评为:2006年度“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
2007年1月,被省政协办公厅评为“湖南省1987-2007,20年重要新闻人物”。
2007年5月,被湖南省工商联、湖南省总工会评为:“全省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
2009年12月被评为“湖南省富民强省明星单位”。
2006年2月,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长沙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6年8月,被长沙市人民政府评为“长沙市再就业先进个人”。
2007年元月,被长沙市人民政府评为“2006年度长沙市十大慈善人物”。
2007年2月,被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区政府评为唯一的一个:“牵手芙蓉,辉煌十年--创业之星”,历年“芙蓉区优秀企业家”。
2010年被评为“2010年度先锋人物”。
2011年3月再度被评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